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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1-12   浏览:

关于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寒假临近,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提出寒假期间在校住宿的要求。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家在外省(市、自治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⑵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

4、留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请于1月15日前到宿舍值班室预登记;

2、学生出具写明留校住宿原因、时间段的申请(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辅导员、系部审批签字后于1月18日前交宿管中心;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1月21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书和一寸标准照到宿管中心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4、凭出入证到指定住宿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集中入住地点:女生在4舍、男生在2舍、3舍住宿。

四、集中入住时间: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23日

五、学生宿舍2月22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六、寒假期间新食堂对学生开放;晚饭时间新食堂提供开水。

学生处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寒假前宿舍工作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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