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留校住宿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寒假临近,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提出寒假期间在校住宿的要求。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家在外省(市、自治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⑵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
4、留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请于1月15日前到宿舍值班室预登记;
2、学生出具写明留校住宿原因、时间段的申请(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辅导员、系部审批签字后于1月18日前交宿管中心;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1月21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书和一寸标准照到宿管中心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4、凭出入证到指定住宿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集中入住地点:女生在4舍、男生在2舍、3舍住宿。
四、集中入住时间: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23日
五、学生宿舍2月22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六、寒假期间新食堂对学生开放;晚饭时间新食堂提供开水。
学生处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寒假前宿舍工作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