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级:
暑假临近,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提出暑假期间在校住宿的要求。根据学院和学生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暑假期间留校住宿做如下规定:
一、留校住宿原则、条件和要求
1、因学院要在假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修,学生原则上不得在假期留校住宿。
2、确有正当理由或实际困难须留校住宿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家在外省(市、自治区)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⑵ 经保卫处同意假期护校的;
⑶ 经学生处同意假期在宿舍勤工助学的;
⑷ 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的。
3、严格控制,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凭证出入。
4、留校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相应规章制度和要求,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二、留校住宿应履行的手续
1、学生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下载)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享受贫困助学金的材料),由辅导员、系部审批签字后于7月4日前交宿管中心;
2、经学院安排在校实习或从事其它活动须留校住宿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不再填写《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
3、凡经批准后留校住宿的学生,应分别在辅导员(系部)和宿管中心备案;
4、7月6日前,凭审批后的《申请表》和一寸标准照到各学生宿舍值班室办理出入证,安排寝室;
5、7月7日前,凭出入证到指定住宿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集中入住地点:待定
四、集中入住时间: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8月21日
五、学生宿舍8月21日开放,此前概不接待中途返校学生。
六、暑假期间新食堂对学生开放;晚饭时间新食堂提供开水。
学生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