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明确各类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增强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促进教学及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基本素质要求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发扬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
2.业务精益求精
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树立优良教风
教师要树立治学严谨,勇于创新,质量为本,团结协作的优良教风。.
4.教书育人
教师要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培养学生成人成才。
5.为人师表
教师要重视个人思想品格、道德风范和仪表举止对学生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善于总结提高
教师要善于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及时做出总结分析和自我评价,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任教资格
1.教师基本资格
(1)教师(含主讲教师、辅导教师,下同)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掌握教育基本理论与规律。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应掌握并贯彻实施学院关于教学工作的各种规定要求。
2.主讲教师业务要求
(1)主讲教师对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本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负责贯彻或制定教学大纲,制定本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安排习题、实验、实习,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提高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程度,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按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选择教材或组织自编教材的编写,拟定参考书目、撰写教案(备课笔记)。
(3)认真研究和分析教学对象的不同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根据学生情况认真备课,把握课程的逻辑体系,加强与相关课程内容的衔接和配合,突出重点,妥善处理难点,着力于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
(4)深入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按时答疑、质疑和批改学生作业,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掌握教学重点与难点。
(5)指导承担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的助教或辅导教师,提高其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
(6)善于总结课程教学情况,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7)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研究讲课艺术;能够用普通话讲课。
3.辅导教师业务要求
(1)在主讲教师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跟班听课,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2)经常深入学生之中,了解与把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要求与意见。
(3)认真备课,做好辅导答疑工作。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汇集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体答疑;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阶段性辅导,对因病因公请假缺课的学生,及时给予辅导帮助。
(4)组织好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教学工作,配合课堂讲授进度,精选典型例题,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
(5)认真按时批改学生课外作业,对学生作业完成情况要详细记录,作为辅导讲评和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同时,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6)课程结束后,辅导教师要进行课程辅导小结,整理典型例题及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原因进行分析,汇集学生学习的疑难问题,经主讲教师和教研室审核后作为教学资料保存。
4.新开课资格
新开课教师取得课程主讲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必须第一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经岗前培训合格,掌握《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手册》《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熟悉教师职责,掌握教育科学基本理论,了解教育规律;
(3)青年教师应经过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掌握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本技能;能够较好地用普通话讲课。
(4)参加拟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习题课、讨论课、实验课等全部教学环节,原则上至少一遍以上,并经考核效果良好;
(5)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熟悉课程内容、正确把握课程的重点与难点,阅读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书及参考资料;
(6)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写出该课程全部的备课笔记;
(7)经各系部随机指定章节的试讲,且评议审定合格。
5.主讲教师开新课资格
主讲教师开新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或拟定教学大纲,提出教学实施方案,选定教材(包括辅助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2)熟悉课程内容,或对该学科有过较系统的研究,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
(3)编写较详细的授课提纲,写出不少于1/3的教案(备课笔记);
(4)经教研室同行评议并通过,由教务处组织1~2课时试讲并通过(讲师职龄五年以上并满足以上条件者,可由系部批准免予试讲)。
6.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程序
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开课审批表》,由教研室组织审查,确认具备开课的基本条件,并经过系部和教务处组织的试讲符合要求,方可开课。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主讲
(1)未经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及格者。
(2)对已开课程未辅导过,或虽辅导过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
(3)对于实验内容较多或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未承担过该课程实践教学或实验技能、实践能力较差者。
(4)对已开课程讲授效果差且无切实改进者。
(5)对新开课程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
8.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任教资格
(1)实验指导教师任课资格:实验指导教师应熟悉教师职责,掌握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和教育规律,具有扎实的本学科、本课程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并通过实验指导资格认定,方可承担实验教学工作。
(2)实习指导教师任课资格: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教学双重能力、对生产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带队教师一般应由指导过同类实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或相当职称人员)担任。
(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任教资格: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相当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系主任审查,报教务处备案。
9.任课资格的撤销
经教学检查,对已开课程(或实践教学)连续二年以上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又无切实改进的教师撤消其任课资格。
三、教学大纲
1.合理制订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学的基本文件,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在开课前由系(院、部)组织相应的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专业方向、设课目的、计划学时数和教学内容制订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经系(院、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开课必备教学大纲
未经审定或认可教学大纲的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列入教学计划,不能正式授课教学。
3.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不得轻易变动教学大纲具体内容,如确需变动,应提出申请,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部)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适时修订教学大纲
教研室应组织教师有计划地修订教学大纲,适时地将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新技术纳入教学大纲。
四、理论教学
1.教材选用
(1)在开课前一学期,依据课程教学大纲以及教材内容体系的教学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的要求,教研室根据任课教师的提议,讨论确定所选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
(2)教材一经选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改变。
(3)任课教师应指定与教材匹配的必读书目、辅助教学用书和参考资料,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2.备课质量标准
(1)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根据教学大纲和《学期教学进程表》以及计划学时,结合使用的教材,拟定《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规定的项目填写(一式四份),交教研室、系(部)审核,教学副院长批准。《学期授课计划》由教务处、本系(部)、教研室各执一份,教师自己留一份遵照实施。
(2)备课内容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做好备课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明确本课程的地位、任务和作用;
b.编制教学进度;
c.熟悉教学大纲,掌握其中的教学基本要求,钻研教材,阅读足够数量的同类教材与相应的参考资料,明确教学重点、难点,备好详细的教案(备课笔记);
d.了解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学生的学习基础、前期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e.选定恰当的教学方法,注意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
f.注意因材施教,提出对优秀生和差生的分类辅导措施。
(3)编写教案(备课笔记)
教案(备课笔记)作为实施教学的文件,主要由首页和正文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每次课的教学目的;
b.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
c.采用的教学方法,实施步骤;
d.各教学步骤的时间分配;
e.板书设计及教具、图表、幻灯和录像、计算机、投影仪等教学手段的使用;
f.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等。
教案(备课笔记)应备详案,主要应是教师对教材内容的再创作,不得仅仅是教材内容的摘抄。
(4)提倡集体备课
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切磋教学方法,以求统一教学要求,保证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1)课程第一堂课
课程第一堂课,教师应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了解;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着重说明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课外作业、测验、实验及考试等要求和方法,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使学生对学习本课程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
(2)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应达到下列要求:
a.课堂讲授要做到教学内容熟悉、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b.教学思路清楚、概念引入自然;
c.说明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突出重点,解决疑点和难点;
d.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
e.力求反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
f.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的方法,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学生融会贯通,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和满堂灌。
g.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按时上下课。
(3)讨论课
课堂讨论前,教师应有针对性地选择讨论题,并列出参考资料和参考书,指导学生作好充分准备;讨论时要积极引导,要特别重视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培养学生表达自己独立意见的能力和胆识;课堂讨论结束时,教师要归纳总结,引导学生得出明确结论。
(4)习题课
纳入授课计划的习题课,要明确讲授要求,认真备课;习题讲授要注意为基本概念服务,具有典型性,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习题课要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要有一定数量的综合应用练习题。对学生习题中的错误要进行分析,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错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强化训练。
4.课程作业质量标准
(1)作业布置
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和特点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的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又要防止负担过重。布置作业时,文科应明确规定“读、写、议”的各项要求,理科对习题和实验报告的书写及作图要有明确的规定,体育、外语课程的技能要求应根据各自特点布置训练作业。
(2)作业批改
a.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确保质量。各门课程的作业力求全部批改,有些课程全部批改确有困难者,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可以部分批改,但不得少于1/2,且要轮换。
b.教师对学生按时交作业、补交作业和缺交作业要区别登记,对批改的作业要签署日期、记载成绩,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
c.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到教案首页的课后记录栏目中,在适当时进行讲评。
d.作业与课程成绩的关系
学生的平时作业成绩,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考核的依据之一。对无故缺交作业者,应在期末考试前两周督促其补交,否则应取消其参加本门课程考试的资格。
e.作业的监控
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的情况,要接受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随机抽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5.辅导答疑质量标准
教师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的辅导和答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辅导答疑的工作内容
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培养他们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指导学生理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回答学生的提问,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对所修课程进行阶段小结和总结,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等。
(2)辅导答疑的主要形式和安排
一般采用排定时间到教室或办公室进行个别答疑,也可适当采用质疑。必修课和必选课每4学时不少于一次答疑(2小时)。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适当进行集体辅导,但不得将答疑时间挪用于讲课。辅导答疑过程中,既要热情帮助基础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培养和指导优秀学生的更好成长。
(3)辅导答疑记录
每次辅导答疑时,教师应在教师辅导答疑签到本上签名。
(4)检查辅导答疑
系(部)、教研室主任应检查本教研室教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辅导答疑情况,检查各门课程教学参考书的落实情况,经常了解本教研室教师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的情况。教务处应不定时抽查教师辅导答疑出勤情况。
6.课程考核
(1)严格执行课程考核有关规定
教师应严格执行《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实验课程考核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保证课程考核的真实性
为保证课程考核的可信度,在课程备考期间,教师不应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对于学生提出的带有揣摩考题内容性质的提问应不予回答,尤其不得泄露考题,不得给学生以任何暗示,违者按教学事故查究处理。
(3)课程考试的监考
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按规定时间提前指定地点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考试教室;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生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安排考试座位顺序,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并在黑板上公布考试起止时间和试卷总页数。
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发现学生有作弊动机或者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同时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处理,监考教师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学生作弊事件。
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及时收集试卷和当场清点,确保试卷份数无误。并由主监考教师填写《考场记录表》,于考试结束后送交主考,由主考收齐后交教务处备查。
对责任心不强、监考不认真、发现违反考场纪律和舞弊现象而不管的监考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目的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试验专用周、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五种类型。通过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训练,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实践教学要求
(1)实验教学要求
实验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和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及实验专用周等。教师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拟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组织实验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性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力争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系统全面的培养。
(2)实习教学要求
实习教学有教学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各种实习均要按照教学计划、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进行。实习的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由系(部)或教研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实习条件,组织有关教师研究拟定。实习地点和单位由学生所在系或有关教研室组织教师联系并落实,逐步建立相对固定的实习基地。
(3)课程设计教学要求
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的内容和要求,应保证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课程设计的组织、准备、指导,由有关教研室全面负责。教研室应组织有关教师认真研究并讨论确定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题目,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和参考资料目录和检索途径。
(4)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教学应按《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学生就业去向确定合适的综合设计题目或训练项目,题目应具有一定的难度,便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教学指导教师职责
a.教师在实验课前应按实验课的教学大纲要求,选用或写出实验指导书,认真设计、准备实验,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预先试做、试测,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
b.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督促学生课前预习实验。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要充分利用时间,不得提前下课。学生实验完成后,教师应进行实验小结,并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
c.上实验课时,教辅人员必须到位,实验前应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实验结束时应检查验收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如有损坏、遗失要及时处理,并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
d.对实验课应严格考勤,对无故缺课者除责令补做,并酌情对考核成绩扣分,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做实验时要求学生爱护公物、仪器设备,注意安全,保护环境卫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每门课程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按《实验课程考核办法》的规定给学生评定成绩。
(2)实习教学指导教师职责
a.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在系(部)、教研室组织下参与制订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进度、考核办法和组织领导等。
b.实习前,指导教师应提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单位情况,同时应向实习单位详细说明实习的内容和教学要求,争取实习单位相关人员的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实习教学。实习开始,应向学生宣布实习计划、要求、纪律、安全等事宜。
c.实习中,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要布置一定数量的作业和思考题,引导学生深入地向实际学习,并及时督促、检查、指导。除业务指导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生活、安全指导。实习中发生或遇有重大问题,实习领队或指导教师,应及时向系(部)、学院领导汇报。
d.实习结束时,教师要布置学生写出实习报告,并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及其在实习中的实际表现,评定成绩,填报学生成绩报表。实习教学结束后,实习领队教师应写出书面的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交系(部)存档。
(3)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a.在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做好准备工作,编印好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任务书;准备好必备的文献资料;研究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的具体要求和重点内容等。
b.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课程设计的内容和教学指导方法,在指导学生设计的过程中,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学生独立地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c.教师要指导学生阅读参考资料,审阅学生的设计方案,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及时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课程设计(大作业或论文)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设计技能和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
d.根据学生的设计图样和计算、说明书等的质量,进行必要的考核(如口试、答辩、笔试),评定成绩,填报学生成绩报表。
(4)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指导教师职责
a.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指导教师应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前选好题目,及时给学生下达任务书。准备好必备的文献资料;研究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具体要求和重点内容等。
b.指导教师必须熟练掌握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内容和教学指导方法,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过程中,既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学生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c.教师要指导学生查阅参考资料,审阅学生的设计方案,检查学生的设计进度,及时指导和帮助学生解决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综合职业技能。
六、教学文件
1.理论课教学文件
理论课教师应备齐下列教学文件:
a.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
b.教材(含教学参考书、参考资料);
c.学期授课计划
d.教案(含备课笔记、教改方案);
e.习题解答;
f.学生考勤及平时成绩登记表;
g.教师学期授课总结。
2 实践教学文件
(1)实验教学文件
实验课教师应备齐下列教学文件:
a.实验教学大纲(含实验教学基本要求等);
b.实验教材(包括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参考资料;
c.实验教学安排(进度、学生分组、实验课表等);
d.实验备课笔记(含实施方案及改革方案);
e.学生考勤及平时成绩登记表;
g.教师学期授课总结。
(2)实习教学文件
实习指导教师应备齐下列教学文件:
a.实习教学大纲(含实习教学基本要求等);
b.实习计划;
c.实习指导书;
d.实习备课笔记(含实施方案及改革方案);
e.实习教学总结。
(3)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教学文件
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备齐下列教学文件:
a.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b.设计(论文撰写)任务书;
c.设计(论文撰写)指导笔记;
d.设计(论文)教学总结。
七、教学纪律
1.课堂纪律
(1)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注意观察和掌握学生心理、思维和听课情绪,善于控制课堂秩序,使学生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2)教师上课发现异常问题应适当处理,排除干扰,保证教学秩序,于课后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和教务处反映情况,并如实报告教师所在系(部)。
(3)教师在课堂上不讲与教学无关的事。
2.调课、停课
(1)为保证教学秩序,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的课表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教师听课或因公、因私请假均以服从校内课表为原则。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或更换教师。
(2)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停课,必须提前填写调课、停课申请单,由教研室和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同意并存档。办完调课、停课手续后教师应在课前(至少提前半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向教学班级发出调课、停课通知。
3.上课仪表和教态
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态大方,举止文明;面向学生,教态自然;语言清晰流畅,讲普通话;板书清楚规范,教具运用熟练。
八、教学研究与自评总结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教师要努力学习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思想,积极开展各种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主动听课,互相学习,集体研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并将学习研究的心得和教学实践的经验等总结成教学研究论文发表。
2.积极参加教学评价
教师要积极参加评教评学活动,并且有义务接受各级人员(包括学生)对自己教学工作的评价,同时做好自评总结工作。
3.教学过程自我调控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用心关注教学进程和状态,多与学生交流,通过教学情况记载、问卷、访谈等形式,直接了解教学效果和相关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实施改进和调控,及时做出阶段小结,到期末和年度总结时,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总结评价,而不是流于形式。
4.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自评
(1)考试分析
教师对其所讲授课程,要按照《试卷分析表》的要求,进行课程考试结果分析。
(2)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总结
每门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结束时,教师应认真分析回顾教学情况,对教学效果进行自我评价,做出教学总结,并填写《教师学期授课总结表》。
5.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自评
(1)教学工作年度自评的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的年度自评,应围绕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时间和精力的投入程度、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能力、工作实绩、学识水平等进行自我总结评价。
(2)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每个教师每年都要填写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表,其中必须对自己的教学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作为其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通过教研室评议,由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评议情况写出考核评语,经系(部)签署意见后,报送学院存档。
6.教学改进与创新
教学研究与自评总结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认识和总结经验,找出自身不足和横向差距,教师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思考,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且付诸实施于下一轮教学过程,从而不断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