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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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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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系:
为关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与相关银行协商,决定为学生集中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各系通知本系需要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准备好相关资料,各系收齐后于11月20日前报学生处统一办理,过时不候。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准备的资料如下:
1、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各系到学生处领取);
2、学生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和贷款申请各1份;
3、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4、本人学生证复印件1份;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本人父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本人母亲身份证复印件1份;
8、本人父、母亲户口簿复印件1份;
9、本人情况第一证明人(辅导员、班主任)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本人情况第二证明人2位(自己的同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1、学生家长承诺书1份(各系到学生处领取)。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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