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海泛舟”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规则
一、承办单位
学院团委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作品征集和展览
1.本次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征集,展览作品包括书法(含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篆刻、剪纸、摄影、工艺设计作品等。
2.作品征集时间:2014年9月—10月31日。11月3日由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作品评审选拔。
3.作品征集方式:教师作品征集采取邀请、约稿和自由投稿方式;学生作品征集采取指导教师推荐和自由投稿方式。
4.参展作品由艺术系负责装裱后,于11月24日开始统一在学院图书馆陈列展出。
5.展览结束,并由艺术节组委会统一发给参展同学纪念奖品和证书。
6.投稿地点:教职工作品由教师自行交学院工会(行政楼一楼),学生投稿由各班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和收集,10月20日前交系办公室丁贤老师;投稿结束,丁贤老师和季晓宇同学登记造册后,于10月31日18:00之前将作品及名单交学院团委(5-C202)。
四、参展作品要求
1.作品要能反映主题,思想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展现时代风貌。
2.毛笔书法、篆刻和绘画作品尺寸要求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最小为四尺宣纸四开;硬笔书法作品要求统一为8开、16开、32开、A3、A4打印纸或复印纸或专用硬笔书法纸张。
3.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等作品尺寸大小要求为4开、8开作品。
4.参展摄影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版文件提交,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低于2MB,不得做PS处理,并不得删除作品拍摄信息。
5.剪纸作品不另做要求,但需要注意规范。
6.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7.所有作品需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系部班级或部门。
8.学生人数在600人以下的系部,至少需报送15件作品,学生人数在600-1200之间的系部,至少需报送20件作品,学生人数在1200以上的系部,至少需上报30作品。
五、评奖办法
1.学生参展作品将按照书法、绘画、摄影、剪纸等各类作品参展数量和质量,分类评出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奖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空缺),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教师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返还教师本人,并由学院工会参照学院有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六、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