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十八崴按此进入秘密通道_野草2022新地扯一二在线_嫩叶草满18点此进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企业(校友)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艺术系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企业(校友)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学生企业(校友)奖学金,2014-2015学年学生企业(校友)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我校企业(校友)奖助学金管理条例条件要求,现就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企业(校友)奖助学金的评选详见《企业(校友)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3年版),因有几项企业奖助学金捐助已经到期,本学期只有校友奖学金、新希望奖学金、正成助学金(建筑系名额至少在50%以上)、达卡电气奖助学金(只针对全日制电气、机制专业二、三年级学生)、艾贝尔奖学金(新增,评选范围:只针对学前教育专业二、三年级学生,评选条件:1、操行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2、前一学年成绩(理论和实践)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1.7分,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3、在科技创新、见义勇为、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在相同条件下优先 4,体育健康测试应达到合格以上,评选名额:每年评5人,2000元/年人)等5项奖助学金。

上交材料时间:2015年11月4日前纸质与电子档一起交学生处贺巍老师处。各系分配名单和汇总表格见附件。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艺术系2015-2016-1课程表(9月24日更新)

下一篇:艺术系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安排(9月13日下午、20日全天)

南投县| 镇安县| 砚山县| 景德镇市| 浮山县| 东山县| 嵩明县| 平昌县| 城固县| 上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