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调查摸底。摸清党支部班子问题,党员共性问题和每名党员的主要问题。
2.搞好动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3.学习教育。针对倾向性问题,搞好党员教育。
4.自我总结。党员要对照标准,征求党内外意见,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制定措施,写出自我总结评议材料。
5.审阅材料。党员的自我总结评议材料,由党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同意后方可上会评议。
6.党内评议可以同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一般情况下,应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评议;评议时采取一人一评的方法。评议中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敢于思想交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组织考察。对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由党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根据党小组的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同意后装入本人档案。形成的组织意见,需同本人见面。
8.表扬和处置。通过评议,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表扬,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中揭摆出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的处置意见,按照党员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