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是专门从事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协调和处理上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组织好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理论学习。参与制定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好理论学习;做好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的新闻稿件、汇报材料的撰写和党建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协助落实好党总支的党建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群众工作、统战工作;落实好本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党支部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把好“入口关”;指导和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以及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认真审阅入党材料,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等。
(四)做好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制定党总支党员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抓好组织关系转移和党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年度党内统计;落实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党费和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开展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参与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工作。
(五)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纪实,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档案和党建工作资料;协助做好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党支部的成立、换届和撤销,党支部班子的配备和调整,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创先争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做好学校党委和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