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五届“体育健身节”暨第四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享受乐趣、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完善人格”的指导思想,强化课外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及教职工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体育健身节”暨第四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主题:“运动、健康、快乐、幸福”
一、参加人员
(一)学院在册学生
(二)学院教职工
二、比赛时间
2019年3月12日至5月17日。
三、比赛项目
(一)学生比赛项目
男、女篮球(5人制)、男、女足球(8人制)、乒乓球单打、羽毛球单打、啦啦操“争霸赛”、健美操、第九套广播体操、 60米×30人(男20人、女10人)迎面接力赛、跳长绳、田径。
(二)教职工比赛项目
教职工比赛项目及参赛办法由学院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四、比赛日程
学 生 比 赛 项 目 |
序号 |
项 目 |
比 赛 时 段 |
地 点 |
赛制 |
1 |
足球(8人制) |
3月12日—4月9日 |
足球场 |
积 分 赛 |
2 |
乒乓球单打 |
3月19日—4月23日 |
健身馆 |
3 |
羽毛球单打 |
3月26日—5月10日 |
羽毛球馆 |
4 |
篮球 |
3月26日—5月10日 |
篮球场 |
5 |
啦啦操“争霸赛” |
4月9日、5月7日 |
体育馆 |
常 规 赛 |
6 |
健美操 |
4月23日 |
体育馆 |
7 |
跳长绳 |
5月7日 |
篮球场 |
8 |
第九套广播体操 |
5月17日 |
田径场 |
9 |
60米×30人接力 |
5月17日 |
田径场 |
10 |
田径 |
4月16日—5月17日 |
田径场 |
教职工比赛项目 |
由学院工会统一制定 |
项 目 |
50 |
100 200 |
400 |
800 |
1000 |
4×100 4×400 |
跳高、跳远、铅球 |
立定跳远 |
性别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人数 |
20-100 |
15-30 |
5-20 |
20-100 |
1队 |
5-15 |
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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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学期学生学习时间紧张等问题,个别比赛场次将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原则上星期二14:30—18:00、三、四、五16:30—18:00时为比赛时间,具体时间以比赛日程为准。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
1.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积分赛,学生(代表队)持学生证或者身份证到比赛现场报名参加比赛。
2.啦啦操“争霸赛”学生持学生证到3月19日前到王敏老师(电话13548255708)处报名参加比赛。
3.广播体操、健美操、跳长绳、60米×30人迎面接力不报名,以系为单位,直接参加比赛。
4.田径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日17点,按照规程规定,报名表经系审查盖章后与电子文档一起,交体育工作部群体教研室。
5.教职工报名办法:学院工会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交体育工作部群体教研室。
6.各系学生参加田径比赛项目、人数安排如下:
(二)比赛办法
1.篮球“积分赛”比赛办法:以班为单位,每班可组男、女篮球队各一队,根据篮球“积分赛”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2.足球“积分赛”比赛办法:以系为单位,每系可组男、女队若干,根据足球“积分赛”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3.乒乓球、羽毛球“积分赛”比赛办法:进行男、女单打,凡我院在册学生均可根据乒乓球、羽毛球“积分赛”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4.啦啦操“争霸赛”比赛办法:参赛队以系为单位自由组队(各系参赛队伍队数量不限),队员必须是本系学生。报名时必须确定队伍名称(队名为:XX系XX队)及队长,各参赛队根据啦啦操“争霸赛”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5.田径比赛办法:本届田径比赛将实行分时段进行预、决赛: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铅球六个项目将在5月17日前完成预赛,取各项目成绩前八名进入5月17日的各项决赛;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以系为单位各组男、女各一队于5月17日直接参加决赛;50米、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立定跳远等项目将在5月17日之前直接完成预、决赛。具体竞赛日程按照田径预、决赛日程执行。
6.教职工参赛:以分工会为单位,各项竞赛按照院工会制定的竞赛规程及竞赛日程实施。
7.其余各竞赛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日程由组委会统一制定,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参加50米、800米、1000米、立定跳远的成绩如果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及以上,学生可凭体育工作部出具的参赛成绩证明,认定为本年度相对应的体质测试中该项目的成绩。
(二)各项比赛,每次赛前15分钟,由领队提交上场队员名单;参赛队员凭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检录;名单一旦确定后,本场比赛期间不能更改。
(三)各参赛单位精心组织,负责参加比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与赛前训练。
(四)各系组织参加各项比赛情况,纳入各系的组织工作评价。
七、竞赛规则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最新规则或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规则执行。
八、积分办法
(一)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积分赛积分办法,分为比赛积分和奖励积分。
1.比赛积分
(1)篮球“积分赛”: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
(2)足球“积分赛”: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或弃权积0分。
(3)乒乓球、羽毛球“积分赛”:胜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5分。
2.奖励积分
(1)篮球、足球“积分赛”完成比赛的队,每队每场奖励2分。
(2)乒乓球、羽毛球“积分赛”完成比赛的运动员,每一场奖励0.5分。
(二)啦啦操“争霸赛”积分:按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取参赛队伍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余为参与奖,依次按30、20、10、5分积分。
(三)健美操、广播体操、60米×30人迎面接力、跳长绳的积分为:第一名60分、第二名55分、第三名50分、第四名45分、第五名40分、第六名35分、第七名30分、第八名25分、第九名20分。
(四)田径团体积分为田径各单项比赛积分和预赛奖励积分之和
1.单项前八名积分: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2.4×100米、4×400米接力赛积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4分、第五名12分、第六名10分、第七名8分、第八名6分、第九名4分。
3.田径各单项破纪录加分为9分,4×100米、4×400米接力赛破纪录加分为20分。
4.参加田径预选赛,按照比赛成绩排名:取前10%、20%、40%的运动员分别奖励每人2分、1分、0.5分。
(五)系团体总分为系各项目比赛积分(该系“积分赛”积分+该系常规赛项目积分)、组织工作、宣传活动、体育道德风尚四方面的得分之和。
九、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积分赛”奖励办法:参加比赛队(人)所获积分计入各系团体积分,并对各项目比赛个人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8名的,录取名次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递减一人录取)、集体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二)各常规赛项目奖励办法
1.各项常规赛中集体项目:取前三名颁发奖牌。
2.田径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奖牌;田径单项比赛:取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奖励办法:
按各系团体总分颁发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进行奖励。
(五)教职工比赛按照学院工会制定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六)对被评为优秀裁判工作人员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十、裁判工作人员:由大会组织委员会聘请。
本总则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日
第十五届体育健身节总则(终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