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2018届毕业生、辅导员:
为切实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13〕5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8年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
学生须于2017年9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到辅导员处。材料包括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必须本人和直系亲属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个人银行账号信息(2份)、申请表2份。
三、公示安排
辅导员收到学生材料并汇总后,于2017年9月15日上午提交到招生就业办公室,经过招生就业办公室初审后,再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招生就业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复审。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补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三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