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内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发布者:经济管理系 点击量:学校各团总支、工厂团支部:
2020年以来, 全校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在共青团改革、服务青年成长、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听党话,在新时代展现青春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奖项
1.红旗团总支
2.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奖项
1.十佳青年学生
2.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红旗团总支,参照2020年各系团总支考核成绩取前三名。
2.红旗团支部,见《学生手册》2020版P67-68,评选比例为各系班级数10%,四舍五入。
3.十佳青年学生
首先要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并在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成长事迹,具有示范性。每个系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推选1名且不占各班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名额。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校注册共青团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学校各类创建活动和团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帮助团员青年进步。
(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风建设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及以上,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1.0。
(4)操行评分为优秀,体质测试为良好(75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6)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7)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达到“优秀团员”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团内担任一定工作职务,工作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热心服务团员青年。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5)各团支部1人。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团支部应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大在团员青年中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申报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公平公正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2.各班级团支部在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在辅导员和班级导师的组织下,认真学习《学生手册》有关条例,按照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开展民主评议,优秀团员按照支部人数5%比例评选,优秀团干从本班团支委成员中评选1名,并准确填写报表,交各系团总支。
3.教职工优秀团员按每个团总支教工团员数5%评选,优秀团干按每个总支1名评选,在党总支的指导下,由所在团总支(支部)推荐,校团委择优评选。
4.各系评选红旗团支部按照在校班级数的10%评选。评选工作须在本部门党组织领导下,由团总支落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数量进行评选,严把标准关,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
5.各系团总支、工厂团支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评选情况,征得党组织同意后,确定评选结果,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上报校团委复审。经学校党委同意后,进行表彰。
6.各系团总支在4月15日前将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汇总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红旗团支部和十佳青年学生的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校团委,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2020/2021学年十佳青年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优申报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红旗团支部评优申报表
共青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十佳青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优申报表.xlsx附件2:2020-2021学年红旗团支部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