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庆祝五四青年节的到来,展示我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丰硕成果,丰富全院师生的学习生活,提高我校的合唱水平,激发学生热爱学校、热爱艺术、热爱生活的感情,寓德育于活动之中,学校特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表彰大会暨合唱比赛,比赛的主题为“青春放歌,筑梦中国“。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程安排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通过预赛产生进入决赛的名单。
2.预赛时间为2017年3月—4月,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各系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学院决赛。各系部参加决赛节目均为1个。
3.请各系于2017年4月18日18:00前,将参赛人数、歌曲名称及伴奏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曾静老师处(5C202),请按附件1进行填报。
4.决赛安排
(1)彩排由学校团委组织安排,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决赛初定于5月2日晚19:30在二教演艺厅进行。
二、参赛要求
1.参加比赛人数:50-80人,必须为本系学生。
2.每队自选曲目参赛,要求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舞台将布置合唱台和有线话筒,如加入伴舞、队形变换、会影响后续比赛的道具布置需在附表中说明。
4.允许使用伴奏,可提供钢琴,如需其他乐器由参赛队伍自备。
5.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决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四、合唱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服装统一、表演自然大方(1分)
2.合唱歌曲符合主题、思想内容健康,队伍符合规定的人数要求,不超时(2分)
3.要求有良好的音准与节奏(3分)。
4.声音和谐统一(2分)
5.对作品内涵理解深刻,艺术表现手段丰富,现场表现力强(2分)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大赛各系的成绩计入2017年学校艺术节团体总成绩。
2.组委会将按照艺术节的标准对每支参赛队在编导费、服装道具费等方面予以补助。
3.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五四合唱比赛附件(报名表).docx
第十六届艺术节组委会(代)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