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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4  发布者:经济管理系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优的通知

学院各团总支、工厂团支部:

2018年,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服务青年、服务学院、服务社会中的作用,全面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红旗团总支(参照2018年度各系团总支考核成绩评选)

2.红旗团支部(详见评选条件)

3.十佳共青团员

4.优秀共青团员(详见评选条件)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详见评选条件)

6.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注册志愿者优先)

7.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按照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参照2018年度各系青志分部考核成绩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类别2、4、5、6项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2018年版)第98-101页。

十佳共青团员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并在自立自强、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成长事迹,具有示范性。每个系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推选1-2名,学校从推荐人选中再评选出十佳共青团员。

三、评选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在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在班主任、辅导员和班级导师的组织下,认真学习《学生手册》有关条例(2018年版),按照学生手册评选条件,开展民主评议,优秀团员按照支部人数5%比例评选(四舍五入后取整)优秀团干从团支委成员中评选1名,并准确填写报表(附件2),交系团总支。各系可从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择优推选1-2人作为十佳共青团员候选人,再填写附件1。

2.教职工优秀团员按每个团总支教工团员数5%(四舍五入后取整)评选,优秀团干按每个总支1名评选,在党总支的指导下,由所在团总支(支部)推荐,院团委评定。

3. 各系评选红旗团支部按照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班级数的10%评选(四舍五入后取整)。

4.评选工作应在本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团总支负责落实,组织申报班级陈述答辩。评选时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数量,坚持民主、不搞均摊、严格条件。同时要深入挖掘,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5.团总支向所在党总支汇报评选情况,征得党总支同意后,确定本团总支评选结果,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上报校团委复审。校团委将复审结果上报校党委,经校党委同意,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6.各团总支务必于4月5日18:00前将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纸质文档(十佳共青团员上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名单汇总表(附件6上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和五四评优银行卡号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学院团委刘浩老师处,逾期视为弃权。十佳共青团员、红旗团支部,需将其事迹材料以A4打印稿上报院团委(大标题用2号黑体,小标题用小3号仿宋粗体,内容用小3号仿宋字体)。

附件1:2018/2019学年十佳共青团员(学生)评优报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学生)评优报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教师)评优报表

附件4:2018/2019学年红旗团支部评优报表

附件5: 2018/2019学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优报表

附件6: 2018/2019学年团内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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