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项目组: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将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申请延期结题的和2023年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此次需验收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按2023年申报立项要求,相关获得立项项目申请结题须达到以下条件:
1.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须在研究期内获得各类学校认定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大学生竞赛奖励;
2.获得市级立项的项目,须在研究期内获得各类学校认定的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大学生竞赛奖励。
三、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
4.汇报PPT(电子版,15-20页)
PPT重点汇报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项目的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项目实施过程的人员工作分配和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收获和体会)
(2)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的特色与创新;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项目的创业实践情况等)
(3)项目应用情况及效果(项目应用情况;项目的推广使用效果;存在的不足)
(4)项目成果(论文、专利、获奖、实物成果、商业计划书等)
5.附件:《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成果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实物(实物照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关键页面电子版图片)、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该部分内容放在附件中,不单独装订。
以上材料最终提交纸质版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四、验收安排及资料报送
各项目组将结题需提交的材料报送到系部,完成系部签字、盖章等手续,并扫描成电子版。5月11日前(含11日),由系部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教务处组织专家以网评的形式进行评审。
网评结题材料报送步骤:
1.各项目组在项目负责人(身份为学生)的带领下按照评审要求,按时完成结题评审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交系部签字盖章并扫描成电子版文件;
2.各系部根据(附件1)收集电子版结题评审材料,按照结题评审材料格式要求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2812891836@qq.com
结题评审材料格式要求:
1. 系部送交的资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后报送,命名为: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系)。
2. 各项目资料放在系部报送文件的子文件夹中,以如下格式统一命名:项目名称(指导教师+立项时间),项目名称需填写准确与清单中的名称一致,如:**项目(张三2023)。
3. 子文件夹中的各项目资料。除汇报PPT外,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附件中单独文件形式的图片使用JPG格式。以如下格式统一命名:材料类型(项目名称),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项目)、汇报PPT(**项目)、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项目)等。
待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后,各系根据结果再将评审通过的纸质版项目资料统一报送到双创中心存档(南区食堂二楼双创园门口办公室)。
五、经费管理
1.经费的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项目负责学生应在规定范围内支配和使用,指导教师承担监督、检查和报账的责任,项目所属系(部)的负责人,对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2.经费使用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主要应用于项目研究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图书资料费、版面费、印刷费、实验材料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报销额度及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省级项目可使用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校级项目可使用经费不超过0.2万元/项,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在额度范围内按实报销。
办理票据报销手续时,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在相关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其他要求
1.原则上2023年获批立项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5),经指导教师及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其经费的使用,该项目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再次指导本类项目。
2.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能参加评审。
3.2022年获批立项的项目也按照本要求申请结题,进行最后一次评审验收,若不申请验收或评审未通过验收,均终止该项目,同时并停止其经费的使用,该项目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再次指导本类项目。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