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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1 浏览次数:

各系(部)、全体大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我校决定于2019年5月至7月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三、大赛组织

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领导,确保比赛和活动高效、高质量地开展,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李登万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本届大赛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登万

副主任:郑辅春、倪波、肖峰、郭杰、向桢

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招生就业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院团委、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产学结合办公室、各系(部),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协会。

要求各系部成立领导小组,并请将系部领导小组名单于5月14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见附件4)

四、大赛总体要求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重点打造、覆盖全国高中以上学校和学生的最大规模双创大赛,其参赛成果已被教育部门列入多项考核指标,其重要性和引领性已非常明晰。

我校一贯重视创新创业工作,随着今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等通知和方案,国家对高职教育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期望。学校鼓励全体师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本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敢闯会创,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5.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领域生产加工、维护、服务;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6.学校鼓励科技型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实体)参赛,倡导参赛项目落实与国家产业政策引领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与就业方向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参赛项目的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服务模式或商业模式以及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要求具有较高的营利性、成长性和解决就业的能力或潜力,并有一定投资价值。“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赛项目应特别注重项目的社会价值。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照省赛通知要求,根据我校师生特点、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校赛将以“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为主要参赛赛道,少量如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若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职教赛道。该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详见附件1)。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该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详见附件2)。参加该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3.高教主赛道。该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4个组别,职业院校仅少量特殊的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参加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3)。

4.以上3个赛道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 含>之后毕业,下同,详见附件要求),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参赛报名

各系要积极挖掘本系在校生、尤其是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加比赛,并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至8月10日。学校双创中心将分阶段统计、公布各系成功报名的项目数量。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初-7月底)。

2.系部初赛(5月上旬-6月上旬)。各系须对大赛积极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学生主动参赛,并由系部组织初赛,对本系参赛项目进行筛选,向校赛组委会推送优秀项目参加决(复)赛(推荐表见附件5)。要求各系成功报名参赛项目数和推送参加决(复)赛的项目数以目前所掌握的各系在校学生数为基数,具体的最低数量要求见下表,如优秀作品较多可少量增加推荐参加校级决(复)赛数量。

系部

成功报名参赛项目数要求(≧项)

(以国赛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决(复)赛推荐项目数(≧项)

电气系

170

7

机电系

156

7

经管系

130

6

材料系

122

6

建筑系

110

4

交通系

109

4

旅游系

93

3

艺术系

82

2

外语系

33

1

合计

1005

40

3.校级决赛(6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将对各系上报决赛的项目进行复审,视项目数量和质量决定进入决赛的项目。

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需要准备好《商业计划书》、1分钟视频材料和5分钟演示PPT,以及其他能展示项目成果的资料和实物等。参赛选手应重点对市场、竞争、产品、技术、团队、商业模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注意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商业性方面的设计和思考。

九、大赛奖项

校级大赛设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8个、优秀奖若干,学校将对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并根据省赛名额,按排名先后推荐参加省赛。

按照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获奖项目的学生成员,负责人可获得6个积分,其他成员可获得4个积分。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优先推荐进入“教师进平台”候选名单,获得推荐参加省赛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参照学科竞赛省级项目标准计发工作量。

对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其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先选拔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先推荐德阳市创新创业项目补贴、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园孵化、优先推荐参加团市委SYE免息创业贷款申请、帮助争取社会创业资金支持等服务。所有报名参赛项目均进入学校创新创业项目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比赛贯穿大赛全过程,参赛项目单列评选,具体视报名情况另行设置奖励办法,并单列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校级大赛另视系部成功报名项目数量完成比例设优秀组织奖4个,视系部项目质量获奖情况设系部优秀集体奖4个。各系部在本次“互联网+”大赛中的组织发动及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部门考核。

十、宣传、组织、培育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比赛氛围,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大赛的各项要求,并能够积极参与比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宣传部、团委、各教学系部、新闻中心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橱窗、简报、广播、新闻网页、QQ群等多渠道加强大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使比赛和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各系和其他主办(承办)单位要主动向宣传部推送高质量新闻稿件。

各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成立专门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将大赛的要求充分宣传下达,同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广泛培育优质参赛项目,深入挖掘在校生,特别是毕业五年以内毕业生的优质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坚持探索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双创机制,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460895532,请参赛团队负责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张坤科老师

3.联系电话:0838-2655638

4.联系地址:学校产学研园区桃苑餐厅二楼创新创业中心

附件:1.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2.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4.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系部领导小组名单

5.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决(复)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1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拓展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功能,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持续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第五届大赛增设职教赛道,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见通知正文。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5日,下同)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3),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四、赛程安排和奖项设置

见通知正文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所有,未尽内容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

附件2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持续推动形成“延安一把火,全国一片红”的发展态势,弘扬开天辟地的“红船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百万名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活动总体安排

教育厅要求重点针对四川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挥省内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组织参赛团队成员与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四川省“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在当地举办创业项目对接会、建设精准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等,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学校(系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活动。以调研为基础,结合区域、学科专业优势,主动联系精准扶贫对接地及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方案,加强校内各部门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将活动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结合,鼓励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锤炼意志品质,增强责任担当。

(一)参与对象

高校创新创业团队:

1.大赛参赛项目团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重点推荐的扶贫创业项目团队。依托自身优势专业,组织开展的精准扶贫优质项目团队。

4.其他参与项目团队。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二)组织实施

遵照《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的要求,进行广泛动员宣传,制定我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细方案并报送四川省大赛组委会。

组织本校学生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同时依托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省级小分队。

2019年5月至7月,各系(部)在原有帮扶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四川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政府,了解需求,结合大赛项目中的优秀项目,制定精准帮扶方案;加强调研,结合区域、学科专业优势,主动联系精准扶贫对接地及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对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力争建成各高校精准帮扶的品牌项目和示范区,并建成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赛程安排和奖项设置

见通知正文。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所有,未尽内容参照《四川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求。

附件3

第五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四川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见通知正文。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师生共创组。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如果师生股权不少于51%,但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则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四、赛程安排和奖项设置

见通知正文。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组委会所有,未尽内容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

附件4: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系部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5: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决(复)赛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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