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系党总支关于同意张爱华同志按期转正的公示
时间:2013年06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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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部门
| 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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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爱华
| 女
| 材料工程系
|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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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至13年6月19日止。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材料工程系党总支或院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预备期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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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系党总支办公室地点:工程中心;联系电话:2656500;邮箱地址:clxzz@sce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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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地点:行政楼四楼;联系电话:26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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